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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航海时代 | 共和国,大英第二帝国,英荷条约,西加里曼丹华人政治的终结

温骏轩 地缘看世界 2022-12-19

文 | 温骏轩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辑 | 尘埃

兰芳公司存在了约112年(1776年~1888年)。在这一个多世纪中,兰芳公司与其它华人采矿公司一起,在西加里曼丹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华人社会。由于没有更高一级的政治保护,西加里曼丹的“企业型社会”同时还衍生出了自己的行政、执法,乃至军事机构。有稳定的社群、有固定的领地、有政治属性的管理机构,这一切都使得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采矿公司,已经具备了成为“国家”条件。


由于东西方地缘背景的差异,无论是兰芳还是其它华人公司,本质都不是西方类型的“共和国”。比如其在法律层面所依托的,是洪门那些属于习惯法范畴的帮规。当然,所谓共和国的本质,是认定“国家”是属于全体公民,而非个人的。从这点来说,以洪门“兄弟”式关系为基础,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被称之为“共和国”,也并无不妥。只不过,当时的华人社会还没有这种认知罢了。


尽管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,已经具备了“国家”各项特征,但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,那就是国际认可。每一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国际法则,比如想从中华朝贡(贸易)体系中得到好处的话,获得中国皇帝的认证就是必经的程序。就现在的“世界”而言,联合国则在客观上成为了一个国家身份的认证机构。西方支持建立的,从塞尔维亚脱离出来的“科索沃共和国”,以及俄国支持下,从格鲁吉亚脱离而出的“南奥塞梯共和国”,尽管都有些国家予以承认(前者甚至达到100多个),但在联合国五常没有形成共识之前,都还是很难被认定为是正常国家的。


那么在18-19世纪的西加里曼丹,如果当地的华人社团有意组建国家的话,他们客观上又应该取得哪一方的认证呢?向自己的母国寻求保护是一种方法。有观点认为,兰芳公司似乎这样做过,不过并没有结果。以中央之国无意向海外扩张,并视移民为“天朝弃民”的一贯做法来说,无论是否做过这种努力,结果其实都不会有丝毫改变。更大的问题在于,历史已经告诉我们,,欧洲人才是这个在这个时代国际规则的制定者。具体来说,西加里曼丹华人真正要面对的,是已经将南洋群岛视为自己领地的荷兰人。


很不幸,并且完全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,荷兰人完全没有把西加里曼丹华人社团,视为平等国家的想法。早在17世纪初,荷兰人就曾经尝试过登陆加里曼丹岛。不过一方面因为当地土著的激烈抵抗,另一方面也由于加里曼丹岛的资源,在南洋几个主要岛屿中实属较低的,因此一直到18世纪末,荷兰人也只是在岛屿南部,传统上属于爪哇岛政治辐射范围的南加里曼丹沿海地区,建立了殖民统治。


加里曼丹岛行政地形图


西加里曼丹马来苏丹们与华人采矿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,是荷兰人得以渗入的原因之一。这些将华人社团引入自己领地淘金的苏丹,无疑从华人的辛勤劳动中获得了巨大利益。有记录表明,在华人社团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采矿的18世纪中期,仅三发地区的马来苏丹,每年都能够得到500两黄金作为地租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尾大不掉的情况终于出现。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,及对当地经济的控制,使得华人社团开始不满足于承包商的地位,开始谋求独立地位。


以兰芳公司及控制北部矿区的“和顺总公司”(皆为1776年)成立为标志,西加里曼丹的地缘政治格局,开始呈现三族鼎立的态势。身处这片土地的华人采矿公司、马来苏丹国、达雅人部落之间冲突不断。由于华人在经济和组织力上更具优势,且已经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口,局势一直朝着有利于华人的方向发展。


当苏丹们认为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是主要威胁时,他们倾向于引入华人力量,来帮助自己稳定统治;而当华人势力开始做大时,雅加达的荷兰人又反过来,成为了苏丹们制约华人社团的外援。19世纪20年代,荷兰人的军队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,并在当地苏丹的支持下进驻三发、坤甸地。荷兰人的到来,当然不是出于维护马来苏丹们的利益了。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控制整个西加里曼丹。要做到这点,首先要做的是逼迫是华人采矿公司接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政治保护(包括悬挂荷兰国旗)。很显然,这种做法将极大影响华人采矿公司的独立性及利益。


西加里曼丹华人势力分布图(18世纪70年代)


任何一个群体在面对这种境遇时,都会自然分化成两派。总得来说,在荷兰军队登陆并开始向华人采矿公司施压之后,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,倾向于用军事和外交手段将荷兰人赶出西加里曼丹。除了军事上的抵抗以外,寻求英国人的支持,是其在外交上的策略之一。


与荷兰人在崛起之时,战略性的对标葡萄牙不同的是,大英帝国更多是伴随着对西班牙殖民地的侵夺而崛起的(同时与葡萄牙结盟)。这很大程度与英国的地理位置,以及足以与西班牙抗衡的人口优势有关。从16世纪末起,通过一系列针对西班牙的战争,英国人开始在北美及加勒比地区拓展殖民地。在这片土地上,英国人不仅击败了西班牙,还击败了试图与之全球争霸的法国人,包括也尝试分一杯羹的荷兰人(纽约就是荷兰人开拓的殖民地),成为了整个北美地区的霸主。


然而随着北美殖民地独立意识的增强,特别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,大英帝国在西线的殖民事业遭受了重大打击。在新大陆的殖民事业出现转折之后,英国人开始将重心转向东方。包括印度、东印度群岛,乃至中国的贸易线,成为了大英国帝国再次崛起的希望。虽然早在公元1600年,英国王室便授权组织了“英国东印度公司”,负责对印度的贸易,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,但从政治角度来说,英国的殖民重心此前一直在美洲方向。如果说在北美的扩张,是以移民的形式进行真正的“殖民”的话,那么承包给东印度公司的东方贸易,更多只是一桩生意罢了。


我们可以以美国独立战争为分界线,将此前主要在美洲政治扩张的大英帝国,断代为“大英第一帝国”;此后主要在东方扩张的大英帝国,称之为“大英第二帝国”。以后解读北美地缘结构之时,“大英第一帝国”将会是主角。先行交待这一背景,是因为在英国人开始染指南洋之后,这一地区海外华人的命运,便开始与之紧密捆绑。值得注意的是,随着各国殖民帝国的扩张,东印度公司这种纯粹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“企业型社会”,弊端也越来越凸显。在18、19世纪相交之际,最早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结束了自己的使命(公元1799年)。此后荷兰人开始以“荷属东印度”为行政框架,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拓的殖民地进行政治整合,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印尼。


由于英国人还要利用商业力量,扩张他们在东方的势力,因此英国东印度公司延续的时间要长于荷兰东印度公司,不过在“大英第二帝国”时期,它的权力开始被逐渐消弱(后面会具体分析)。英国东印度公司为大英帝国在马来地区获得的第一个据点,是马来半岛西北部的“槟榔屿”(1786年),此后又在马六甲海峡中、东部拿下了马六甲、新加坡两个点,并组成了用来控制马六甲海峡的“海峡殖民地”(1826年)。



英国人的强势渗入,无疑会影响到荷兰人的利益,特别是作为马六甲航线的贸易中心,马六甲城此前一直为荷兰人所直接控制。然而尽管荷兰人最初是通过与葡萄牙的战争,才拿到马六甲的控制权的(1641年),这次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却没有再次引发战争。在审时度势后,英、荷两国选择了在谈判桌前解决问题,随后马六甲城也被荷兰人移交给了英国。


从荷兰人的角度来说,这一决定很好理解,毕竟当时的大英国帝国已是世界最强。换句话说,不管你愿不愿意,都无法阻挡英国人的进入。一定要撕破脸的话,即使英国人不用全面战争的方式攻击荷兰,单是封锁马六甲海峡也将让荷兰商人们付出惨重的代价。同时,作为一条重要航路,马六甲海峡的争夺,并非一场零和游戏。前面我们曾经分析过,精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,其实更原意通过控制商品供应地来达到贸易垄断的目的。为此荷兰人在经营南洋群岛之时,将统治中心放在了人口、资源最丰富的爪哇岛(雅加达),如果英国人不是谋求独占马六甲海峡,那么荷兰人的核心利益并不会受损。


反观英国人的态度,如果他们觉得有必要,同样可以尝试拿下整个南洋群岛,特别是人口资源最为丰富的爪哇岛。英国人没有选择这样做,更多是从欧洲地缘政治平衡的角度来考虑的。事实上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,只有欧洲才是世界的中心,那些海外殖民地只是用来争夺中心控制权的筹码罢了。无论在欧洲还是海外,法国都是英国最大的对手,尤其在英荷条约签订之前,整个欧洲刚刚被“拿破仑帝国”(1803-18015)横扫过。更为让人担忧的是,在拿破仑兵败滑铁卢之后,普鲁士王国的崛起,又使得长久以来处在分裂状态的德意志,开始出现统一的迹象。


在这种情况下,身处法德之间的荷兰(比利时当时归属于荷兰),对英国来说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缘政治价值。就像英国一直在战略上与葡萄牙结盟,以牵扯西班牙一样。即使圆滑的荷兰人在以后的政治博弈中,不明确的支持英国,将之逼向法、德阵营对英国来说也没有好处。


除了考虑到欧洲的地缘政治平衡以外,英国人对整个南洋也没有志在必得的想法。从贸易来说,整个东方最有诱惑力的无异是印度和中国两个超级市场。深耕并垄断印度市场、开拓中国市场,是“大英第二帝国”在19世纪的战略方向。至于后来所发生的事,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,英国人在印度及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。自大航海时代开启以来,没有哪个殖民帝国能够先后在东、西两线取得如此成就,“日不落帝国”也就此成为了英国的标签。


想要将中国和印度两个市场连接起来,马六甲海峡自然是贸易链上必不可少的一环,但就像刚才所说的那样,这并不是一场零和游戏。无论是英国还是荷兰,只要能马六甲海峡拥有稳定的据点及势力范围,并且竞争对手尊重这点就可以做到和平共处。基于上述考虑,英国与荷兰最终于1824年签订了“英荷条约”,划分了双方在东方的势力范围及相应的贸易原则。其中事关地缘政治走向的主要有:荷兰将在印度沿岸及马来半岛的据点交给英国,以帮助英国控制印度和马来半岛;英国则不介入新加坡海峡及马六甲海峡主航道以南地区的争夺。即认可廖内群岛及苏门答腊岛属于“荷属东印度”的势力范围。


英荷条约的签订,奠定了今天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边界基础。在这一条约保护下,英、荷两国在马六甲海峡的航行利益都得到了保证,同时共同阻止了第三方势力的介入。至于西方在南洋的最早开拓者——葡萄牙,即使没有英国的介入,他们也只剩下南洋群岛最东部的半个帝汶岛(东帝汶)了。事实上如果不是与英国维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,而英国又在南洋与荷兰两分天下的话,荷兰人在19世纪中一鼓作气拿下东帝汶也未可知(1859年荷葡签订条约,正式瓜分帝汶岛)。


顺便说下,如果说葡萄亚在南洋还能够保留一块自留地,只是间接受益于其与英国稳定的地缘政治联盟,那么在大英帝国完全控制南亚次大陆之后,还能在沿海维持果阿、达曼-第乌等“葡属印度”的存在,甚至到印度独立后还试图保留,则完全得益于这层关系了。


在了解上述地缘政治背景后,相信大家对印度、南洋现在的一些行政划分,有了更深的理解。不过,这一切与19世纪南洋华人的命运又有什么关联呢?前面我们说过了,在荷兰人决定军事征服西加里曼丹时,代表主战势力北部“和顺总公司”,试图寻求英国人的帮助,或者说纳入英国的贸易网,以摆脱荷兰人的控制。


然而问题在于,荷兰人之所以在19世纪20年代前后军事登陆西加里曼丹,直接原因就是英国在这一阶段,开始在马六甲及其周边地区布局。这一威胁使得原先一家独大的荷兰,不得不加速控制那些原本被视为鸡肋的地区。英荷双方快速达成和解的消息,对于华人公司来说并不是好事。尽管最初显示的消息,英国人愿意与之进行贸易,甚至曾经派人来岛上考察(19世纪30年代),但基于不引发新矛盾的考虑,英国人还是放弃了介入西加里曼丹事务的想法。


最终在19世纪50年代,荷兰人彻底征服了以和顺总公司为代表的,力图维持独立的华人势力。在整个荷兰人的征服过程中,以兰芳公司为代表的,希望用接受荷兰人统治,交换自治权的华人公司,还做出了一个重要的改变,即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组织模式来改造原有架构。也就是说,正是从19世纪20年代起,传统社团性质的华人“公司”,开始与西方意义的“公司”接轨。


将西式商业组织称之为公司的做法,在中国本土的记录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50年代,也就是鸦片战争轰开中国大门之后。这一概念的传播者,应该就是已经在南洋接受西方制度改造的部分华人采矿公司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这个概念更替的阶段,仍有传统社团以“公司”之名自称。比如1853——1855年在上海起事的天地会式组织——小刀会,对外声称自己为“兴义公司”,就还是传统的社团组织。


兰芳公司所做出的妥协,使其得以存续到到19世纪80年代。然而一如之前在巴达维亚(红溪惨案)的情况一样,荷兰人并不打算把华人,培养成帮助他们统治土著马来族群的政治助手。从荷兰人的角度来说,更愿意让马来苏丹们辅助他们进行政治管理,而让华人施展经济才能,以此来相互牵制。鉴于华人在西加里曼丹所表现出来的政治能力,这种选择并不算错误。日后英国人在马来西亚的统治,大体也是遵循这一分而治之的模式。

在得知自己所据有的土地,将被荷兰人划归马来苏丹们管理之后,兰芳公司和其它留在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,曾经进行过一系列武装反抗。只是这些抵抗,并没有改变具有政治属性的华人社团彻底消失的命运。尽管此后西加里曼丹仍然留有大量华人,并客观上主导着当地经济,但西加里曼丹华人政治的终结,已经再所难免了。


在华人生存空间受到荷兰人挤压之后,一场以此西加里曼丹为起点的新迁徙活动也拉开了序幕。不过那些不愿意接受荷兰人统治的华人,并不用离开已经熟悉了的马来地区。毕竟荷兰人并没有统治整个南洋,甚至还没有拿到全部的婆罗洲。在其它尚未被西方人入侵的马来苏丹那里,包括英国人的势力范围内,华人还有希望找到新的机会。至于这场迁徙又对整个马来地区的地缘政治结构造成什么样的影响,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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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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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温骏轩,70后,长于以历史为脉络,地缘为角度,解析世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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